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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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6日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根据中共银川市西夏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71号关于报送2018年1—6月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欣蕾”未检工作办公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案件办理情况。我院作为未成年人案件非集中管辖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审查逮捕案件1件(刘建强盗窃审查逮捕案),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中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程序和高检院、区检院制定的相关制度。办理(公诉科)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1件1人,系大学生因生活琐事引发,已作不起诉处理;从公诉案件中发现需要进行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两人,系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完成司法救助调查工作,移送控申部门进行救助金救助,同时协调完成两名幼儿复学事宜。针对公诉办案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拟对一名儿童开展心理疏导。
二、做足西夏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因我院在2018年4月刚刚成立未检工作室,目前已向西夏区党委、政府提出申请,与西夏区教育局、宁夏大学附属中学联系沟通,并实地考察西夏区第十六小学、芦花洲小学、宁夏大学附属中学等学校校舍情况,选定宁夏大学附属中学行政楼五楼主场地约250平方米的调剂办公用房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用房。委托宁夏、北京两家公司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前期设计工作,并召开设计规划论证会,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初步形成,测算需建设资金300余万元。现已将规划设计方案报送西夏区人民政府和西夏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立项审批。同时以西夏区志辉源石酒庄、兴泾镇本院社区矫正办公用房为办公场所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基地建成后将辖区内涉案未成年人送往基地,对其进行观察、监督、保护和矫正,展开针对性帮教。下一步未检办将立足职能,以服务未成年人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加强与共青团、机关工委、妇联、民政、社区、企业等有关方面的联系配合,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门化与帮教预防体系社会化衔接配合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三、创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每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表格式约谈、回访,精准、精细的开展帮教活动,强化对社区未成年矫正人员的管束、帮扶、帮教,防止出现托管、漏管等情况,促使涉罪未成年人早日顺利回归社会。下一步依托西夏区司法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站,设立西夏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办公室,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四、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针对校园欺凌、暴力案件中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和其他在校学生,拟开展规范、全面、有重点的临界预防工作。一是,为保障规范开展临界预防工作,准备制定有关临界预防工作的制度,明确临界预防工作原则、帮教对象、工作流程、跟踪回访等;二是,为全面落实临界预防效果,与公安机关制定联动机制,拟对参与犯罪,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情节显著轻微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与保护并重,量身定制帮教计划,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回归社会;三是集中确定临界预防重点。拟将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群体和校园暴力频发学校分别列为临界预防重点,与未成年人、学校、家长签署临界预防协议,定期组织参加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让他们深刻认识校园暴力和违法犯罪的危害性。
五、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情况。“欣蕾”未检办公室成立后,对法治进校园次数、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名单、联系方式等摸底,制定“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形式、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场次,受教学生千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千余份。每场活动均通过简报、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等途径宣传报道,上报市、区检察院,西夏发布对活动予以转载,西夏区法制办将活动情况及经验做法上报至自治区法制办。通过“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争取政府支持,吸收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共同参与,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观护帮教站,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
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7日